同学们: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国开学生〔2020〕4号)《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实验〔2020〕4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2020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南海实验学院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开放专科的优秀在读学生。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标准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无违纪行为发生。
2.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在网上学习、小组学习中表现突出。
3.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 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带动小组或班级的其他同学积极学习,并且小组(班级)其他成员的成绩较好;或积极组织(参与)学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建言献策,并带动同学参加活动。
5.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4条款中所列条件要求。(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厅、办、委、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四、申请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咨询在读分校、学习中心和学习点,了解名额指标。
2.符合条件的学员自行下载申请表,然后通过在读单位的班主任上报材料。
3.申请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之前,将申请资料发送给班主任,逾期不再受理。
4.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奖学金不可兼报。
5.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①奖学金申请表
②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③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④如有参加社会志愿者等活动,需提供活动证明。
五、人员确定
学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由评选工作组根据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
六、相关事宜咨询
如果同学对相关事宜有所疑问,可向班主任或所在学习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咨询。
国家开放大学南海实验学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1:2020年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