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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生办理免修免考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07:47:00

 

关于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生办理免修免考的通知

办理时间:2023.3.14(8:30-11:30;14:30-16:30)

办理地点:2205学籍考试处(傅老师)(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及3张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3张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3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办理)

注意:凭本科学历申请国开课程免修免考的材料需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盖章有效的原课程合格成绩单。

      开放教育入学注册时年龄免40周岁(含)以上的非英语专业学生提交免修免考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替代课程盖章的合格成绩。

     所有用于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原则上认证年限为学习成果获得后的 8 年(含)以内;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习成果认证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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