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南海区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推动社区教育的有序发展,特制定社区教育目标责任制度。
一、建立以下日常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制度。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社区教育工作,并有一名党政领导同志具体分管社区教育工作。
(三)总结检查制度。各社区党委对社区教育工作,年初要有部署,年中要有检查,年底要有总结。
(四)工作交接制度。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如果工作因需要而变动时,要认真做好自己负责的社区教育工作交接手续。
(五)通报座谈制度。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社区工作座谈会,征求下属各社区街道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并上报社区教育联席会议,保证问题的解决或者落实。
二、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的足额落实,确保社区教育必须开展的文化教育、体育艺术等活动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同各街镇社区教育主要负责人签订各自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将做好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社区教育工作的目标确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在实施过程中,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要逐级定期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
五、采取听汇报、看实绩、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等方法,对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南海区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