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建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分管教育的常委任组长,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纪宣、教科文卫、计生、工青妇、劳动、涉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社区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社区教育设立社区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区社区教育具体工作,指定教育教学计划,指导管理社区教育工作。
三、以区社区学院为依托,建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承担提高全区学员素质、各类学历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各类学校进行指导、督查、协调、评估。
四、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党委委员担任组长,负责指导、监督本镇(街道)的社区教育工作。同时依托各镇(街道)的社区学校,设立社区教育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五、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要建立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组织社区教育志愿者。志愿者队伍采取组织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满足各类社区教育培训的需求。
六、社区领导小组将经常对各单位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表彰先进。
佛山市南海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