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南海成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和奖励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6 09:02:46

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和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学科、专业研究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研究,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上水平、出成果、创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  以由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并由国家级出版的专著和教材(含音像教材,下同)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1000元;省市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教材,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500元;译著和科普书籍按上述奖金标准的一半奖励。
二、  凡由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并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500元;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400元;在其它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300元;译文按上述奖金标准的一半发给。凡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刊登或复印的,增发奖金300元。
三、  由我校教职工为主申报的国家级(含部级、中央电大、部级学会)重点研究课题,经结题鉴定通过后,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1000元;省级(含省社联、省教科所、省学会等)重点研究课题,经结题鉴定通过后,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500元;市区级(含市区社联,市区教科所等)重点研究课题,经鉴定通过后,发给奖金300元。
四、  参加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在校级编纂论文集中论文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发给奖金150元、100元、80元。
五、  对获得省以上和市、区政府奖励的或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学校设立特别奖。
六、  申报程序:申报人填写申请表,连同申请项目的有关资料,报学校办公室,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公布。
本规定从二00六年一月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