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南海成人学院考试成绩复查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24 16:05:04

南海成人学院学生在期末考试(补考)后,有对各科成绩申请复查的权利。为适应成绩管理需要,对学生考试成绩复查作如下规定:
一、复查范围
学生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查成绩:
1、参加了考试但无成绩或成绩为缺考。
2、认为阅卷有误或成绩登录有误。
二、复查时限
成绩发出后15天内。超过以上时限者,不予复查成绩。
三、        申请程序
 (一)、校本部
学生向教务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二)、教学点
1、学生向其所属各教学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2、各教学点为学生办理成绩复查相关手续。
3、各教学点按学生归属分类填写成绩复查申请总表一式二份,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将影响查分。成绩复查申请总表到教务处领取(可复印)。
4、各教学点应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教务处办理成绩复查相关手续。
四、        成绩复查及结果通报
1、教务处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复查,经复查或复评需要更动成绩的,应由负责复查的人员或负责复评的教师说明更改理由,签名认可。
2、教务处向各教学点、学生通报查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