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一五”成人教育科研规划第二批课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30 12:02: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教育协(学)会、各部委行业职工教育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推动我国成人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引领成人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水平和质量,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启动“十一五”成人教育科研规划第二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十一五”成人教育科研规划第二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作为申报课题的参考和依据,请接到通知后,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国,择优立项。凡我国成人教育工作者和热心于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本《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
二、第二批立项课题设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两类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三、课题申报者应具备的条件:1.一般课题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2.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四、课题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选题,选题主要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十一五”成人教育科研规划第二批课题指南》为参考依据,其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以此为基础设计具体课题,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选题。对《课题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第二批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3、第二批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2010年12月31日。
4、第二批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
六、申报工作程序:
1、课题申报者应按照《课题指南》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并送所在单位审核。
2、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并承担信誉保证。由所在单位统一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教育协(学)会、各部委行业职工教育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再由上述机构统一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
4、课题申报者须使用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立项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立项申请书。
七、申报课题每项需交评审费100元。在报送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并交相关受委托单位,代收后统一转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课题评审费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统一开具收据。
八、申报起止日期,自2009年4月15日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评审程序:受理申请后,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学术部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汇总、整理,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审批,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的审批意见确定立项课题。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通过评审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联系方式: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北京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100088)
联系人:赖立 电话:010-62003870 电子邮箱:laili163@163.com
附件: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09年4月20日